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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贵港市历史文化图片与荷文化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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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13-12-23 20:17
广西贵港市又称“荷城”,是一座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郡新城。贵港的荷文化历史悠久,荷文化蕴含的纯洁、质朴、向上、坚韧的精神品质和内涵,已成为贵港文化的象征之一。为推动企业文化和贵港市摄影事业的共同发展,建立贵港本土影像资料库,弘扬荷文化,华隆超市有限公司和贵港市摄影家协会决定共同开展首届贵港市历史文化图片与荷文化摄影作品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相关内容的图片与摄影作品。
一、主办单位:
         贵港市华隆超市有限公司    贵港市摄影家协会
支持网站:贵港摄影网(www.ggsy.org)及贵港各大网站
二、征稿内容
主要征集两大类的图片与摄影作品:
(一)贵港市有关历史文化方面的图片,包括:
1、贵港市方方面面的老照片,包括老街、小路、古建筑、事件、人物等等。特别是在经济、政治、社会、科技、文化、教育、商贸、群众生活等各领域发展变化的各个时期的各类老照片,均在征集范围。欢迎在提供老照片的同时,写下照片中的故事。
2、反映贵港市历史文化、人文、自然风光的图片和摄影作品。
第一类图片和摄影作品不接收改变原始影像的图片。
(二)荷花题材及荷文化的摄影作品。以荷花为主题,多维度展现荷花的形象,挖掘荷花的精神气质,弘扬“荷'文化。 摄影作品须紧扣荷花主题,内容健康,具有思想性和艺术性。黑白、彩色不限,拍摄时间地点不限。  
第二类摄影作品不作数码后期的限制,允许创意作品。
三、征稿对象:面向本市内外社会各界人士及摄影爱好者。
四、征稿时间:   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2月28日。
五、稿酬设置:
1.一级收藏作品:每幅(组)稿酬各2000元
2.二级收藏作品:每幅(组)稿酬各1000元
3.三级收藏作品:每幅(组)稿酬各500元
4.入选图片及作品:每幅(组)稿酬各100元。
主办方将根据来稿数量及质量,选出一定数量的一级收藏作品、二级收藏作品、三级收藏作品和入选图片作品。图片和摄影作品一经确定入选采用,即付相应的稿酬。本次征集图片和摄影作品的稿酬由华隆超市有限公司负责提供及给付。
六、征稿细则:
   1、只接收电子送稿。胶片拍摄的老照片,请扫描成电子文件送稿。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为3-8张照片为一组,每幅电子作品须注明题目和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组照作品须注明序号。作者送稿时须另以WORD文档格式,填写作者真实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作品题目、老照片应有相关文字说明等相关资料。
  2、投稿方式:每幅图片大小:长边为800-1024像素,大小不超过1MB。将所有送稿摄影作品小图片和投稿表WORD文档打包,发送到收稿专用邮箱:LLYY9568@163.com;或是送抵华隆超市有限公司进行拷贝。征稿咨询电话:华隆超市有限公司 廖经理 电话:0775-4226362;贵港市摄影家协会 15977596208。
   3、确实采用相关的图片及摄影作品后,主办方将通知入展图片和作品的作者提交正式电子数据大图,每幅照片的大图数据不小于5MB。不能按时提交的,将取消征集入选资格。
4、送稿图片摄影作品之著作权、与图片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送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展览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5禁止本活动评委、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6、入选图片及摄影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展示、展览、广告宣传、刊物出版、新闻报道、网络宣传等方式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并须尊重摄影征集活动结果。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贵港市华隆超市有限公司
                                     贵港市摄影家协会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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