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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醉酒女被强奸致死,只判3年太荒唐!
说到知法懂法,和法官、检察官相比,我们望尘莫及,法官、检察官是法律界的专家,自然了如指掌、烂熟于心。但近来频频冒出一些不可思议的判决,令人不禁对他们刮目相看,不知是法律太高深莫测,还是他们的水平太牛,反正看不懂。重庆70岁老头强奸幼女,因为关键时刻力不从心,检察院认为犯罪未遂,情节轻微,不予起诉;广东韶关18岁少女黄某为了帮助男友筹钱玩网游,灭绝人性、人面兽心,杀死年迈的外婆,法官竟说本案社会危害性较小;南昌市警察刑讯逼供打死人,法院判定情节轻微;重庆青年王某醉酒驾驶,撞死行人付波,事发3个月逍遥法外,检察院认定王某已涉嫌交通肇事罪,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害性。
最近, 苏州的法官又加入荒唐判决的大军,‘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强奸致人死亡只判强奸罪3年,不判杀人。真是雷人!只听说两罪并罚,没听说两罪同犯取其轻。2008年2月18日,洋酒推销员莉莉在苏州一家酒吧推销,和李兵等人一起喝酒喝得烂醉。李兵顿生邪念,开车在一个绝少人迹的停车场,与酒醉未醒的莉莉发生性行为。随后将莉莉送往租住地途中突然发现,躺在一旁的莉莉已嘴唇发紫,呼吸细若游丝,赶紧送到医院,可是经过医院的全力抢救,仍然没能挽回莉莉的生命。近日,法院判决,李兵利用被害人醉酒后不知或不能反抗的状态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可认定其违背被害人意志,采用其他手段奸淫被害人,李兵强奸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现在已经不是噤若寒蝉的年代了,过去老百姓对法院的判决逆来顺受,谁敢说三道四!现在言论自由了,法院判的过轻、判的太重,总会有人敢想敢说、仗义执言,何况判的荒唐,我当然要不平则鸣!死者如果不遭到李兵的强奸,绝不会窒息而死,她的死亡是李兵实施强奸行为导致的,这一点毋庸置疑。把一个女人强奸了,在她醉酒后身体虚弱的时候,导致她的死亡,判3年,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太轻了!不用猜都知道有暗箱操作! 法官掌握被告的生杀大权,于是有些贪婪之辈利用这种人民赋予的权力,进行不可告人的权钱交易,把法律作为自己成为敛财与人情的工具。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不公平的判决是可以推翻的,网络与社会的力量不会让贪婪得逞,正义将汇聚成惩恶扬善的怒火,战胜如同儿戏的判决。现在的法官不好当了,因为喜欢‘说三道四’的‘刁民’越来越多,逆来顺受的绵羊越来越少。你敢徇私枉法,老百姓就敢把你拉下马!你想冤枉好人、放过坏人,老百姓绝不容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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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0-09-20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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