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发布于:2009-07-05 13:49
楼主可以先和我同居,睇下适合某,适合就结婚 某适合就做情人,再某就做红颜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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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布于:2009-07-0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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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布于:2009-07-08 00:37
楼主找到那个帅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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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布于:2009-07-09 20:00
有时人家说真话别人不信,当人家说假话时大家都信了。这就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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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09-07-09 20:07
一个月前我也有过楼主的想法,但我没钱不我想连累别人。所以我没有坚持自己的想法。让时间流去吧。我们成为时间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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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布于:2009-07-09 20:14
打错字了!!用了9年的五笔还是这么差劲,真是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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