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
新手上路
新手上路
阅读:5498回复:39

桂平福满家惊现毛发馅包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1-11-28 21:57
       2011年11月25日中午约11点,笔者在桂平市中山路力车厂路口旁的福满家饼家处买了几袋包招待几个朋友,突然其中一个朋友一口咬掉了半个红豆餐包发现那个红豆沙馅中有一条长长的毛发。哇!吓得毛骨悚然,当场呕吐起来。剩下没吃的包也赶快丢进垃圾桶,再也不敢吃了。

         当天笔者找到销售出这个包的福满家店联系,要求给一个合理的解释以及说法,当时店员联系了店长出来面谈,店长也没能直接给个答复,店长说只能向上级反映这个质量问题,最终还是要等福满家老板答复。直至两天后即27号下午,福满家的韦经理才约笔者到乳泉井酒店附近的福满家总店办公室协商。经过半个小时的谈话,福满家的韦经理始终没有表态对这个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解决办法,只是问笔者有什么要求及想法。

        因那个笔者与韦经理的协商没能达成一至,最后,福满家的老板娘出马了。只是很暂短的两分钟谈话,大家不欢而散。

老板娘在说话中对这个食品质量问题明确回复笔者主要有以下三点:
1、出现这个问题是难免的,但绝对不会对人造成呕吐的现象,你们把问题说得太严重了。(之前那经理跟笔者说的道歉是白说了,实际上意思是包馅出现毛发有什么大不了的,吃了也不会死人。)
2、我个人可以请你一个人吃餐饭,当交你这个朋友。至于你们一起吃包的朋友跟这个事情没有点半关系,所以不必理会。(好像人家没饭吃,要等她施舍才有饭吃。)
3、可以按照食品质量相关法律规定,最高赔偿是该食品销售价的10倍金额赔偿给消费者,即系说这包豆沙包销售价是3元,按10倍赔偿就是30元了事。(可能因为有这个所谓的最合理的赔偿标准,使福满家对食品质量出现问题更加不以为然)。

      在协商不成的最后,福满家老板娘立即向手下说去报警备案,以防现出诽谤事情。(不知内情还以为是杀人放火案件),笔者离开福满家总部后,事隔不到两小时,马上有人对笔者进行第一次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恐吓扬言。第二次是11月28日当天下午14点24分,一个手机号是13878522025的人打电话给笔者,自称是福满家老板,并对笔者进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恐吓语言说话。

     真有点想不明白,这么大的企业怎么会有这种人?笔者把这事情经过向大家曝光,让大家给评下理。其次让大家人肉搜索这个自称为福满家老板的人。
还有一个道理就是:吃毛是不会死人的,至于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附上毛发馅的豆沙包图片:

图片:调整大小 P1010397.JPG



图片:调整大小 P1010396.JPG



图片:调整大小 P1010395.JPG

1#
发布于:2011-11-28 22:45
严查此事
绝对不放过忽视食品安全的任何企业!
2#
发布于:2011-11-28 23:04
应该抵制福满家,要求给个合理的说法。这件事关于食品安全问题。
想做广告、印刷、各类宣传、户外广告的制作等请联系我。 联系方式:社区留言
3#
发布于:2011-11-28 23:24
反正我某会再食福满家的东西!
 志愿者:(即“义工”),是指利用业余时间,不为任何报酬参与社会服务的人。
4#
发布于:2011-11-29 00:16
这么可怕。。我以后都不敢吃了
5#
发布于:2011-11-29 00:17
回 3楼(十三海) 的帖子
我又是。。。
6#
发布于:2011-11-29 00:20
小地方,的老板不会看得好重个!
新鲜美味 香酵浓郁 二中路
7#
发布于:2011-11-29 02:13
回 6楼(阿文木瓜牛奶) 的帖子
食品安全,不应该说大小地方,所有做饮食行业的都应该自查,和接受监督,一炮不响,两炮,我就不信大众不关心自己的食品安全!
8#
发布于:2011-11-29 02:52
  可恶,竟然有如此的厂家??严惩!
9#
发布于:2011-11-29 02:56
该死,我以前吃了那么多福满家,我不敢再吃了!  
上一页
游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