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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创森杯”书画摄影和征文大奖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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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14-06-13 14:43
贵港市“创森杯”书画摄影和征文大奖赛
    
    为了提高广大市民特别是中小学生爱护野生动物和保护西江母亲河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赋予爱鸟周系列活动更多的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推动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贵港市“创森杯”书画摄影和征文大奖赛。现公开向社会征稿。
   一、大奖赛主题:“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造生态美丽贵港” “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 “保护西江—我的母亲河”
    二、大奖赛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贵港日报社、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
     三、参赛对象:在贵港市工作和生活的全体公民。
     四、征稿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学生征文可延迟至2014年9月10日)。
     五、参赛作品要求
     (一)书法:字体不限,含篆刻,作品横竖不论,不少于四尺对开,不超过六尺(即178厘米×97厘米)。草书、篆书附释文。需要拼接的请自行拼接。无需装裱。
     (二)美术:作品横竖不论,不小于4尺对开,不超过六尺(即178厘米×97厘米)。作品可装裱也可不装裱。请在书法和美术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字体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三)摄影: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作品。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或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统一寄送七寸相片样稿,相片背面注明: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标明作品题目、创作时间、地点;同时发送电子样稿到邮箱:ggslyj66@126.com。要求:高质量JPG格式,每幅作品电子样稿不大于500KB,入选后统一调原文件,文件大小2—15MB。
   (四)征文:紧紧围绕主题,自定题目、题材,文体不论,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引用数据准确,语言生动,文笔优美。参赛文章每篇不超过3000字。注明参赛者姓名、性别、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在校学生加注所在学校、年级、班别以及指导老师。
    六、评奖办法
    (一)评出入展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共160幅,其中优秀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各20幅。所有入展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优秀书法、摄影作品奖金每幅400元,优秀美术作品奖金每幅600元;其他入展作品每幅发收藏费100元。
    (二)征文比赛分成人组、学生组(分高中及以上组、初中组、小学组)进行评选。成年组评出一等奖5名,每人奖金400元;二等奖10名,每人奖金200元;三等奖20名,每人奖金100元。学生组奖项根据参赛人数按一定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发给获奖证书。另评出组织奖20名,发给牌匾。
    (三)所有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向《贵港日报》、《贵港工作》、《荷塘月》等有关刊物推荐选登。
    (四)入展书法、美术、摄影作品,今年“十一”国庆期间在市图书馆一楼大厅展出,并组织到桂平市、平南县巡展。  
    七、投稿地址或收集方式
   (一)应征作品请寄或送贵港市中山路167号市林业局李汉生收,邮编:537100。
    (二)学生参赛征文由任课老师收集,并填写《贵港市“创森杯” 书画摄影和征文大奖赛(学生征文)登记表》,逐级上送至所在学校、乡镇中心校、县市区教育局、贵港市“创森杯”书画摄影和征文大奖赛组委会办公室;市直学校直接送至市林业局办公室。成年组征文可直接发送电子文本至ggslyj68@126.com。
    八、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征作品原则上不退稿。活动结束后,市林业局选用部分书画摄影优秀作品用于办公楼装饰展出。
    (二)本次活动举办方有使用来稿作品作宣传、出版使用的权利,不另付稿酬,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次活动的相关规则。
     未尽事宜,请与大奖赛组委会联系,联系人:李汉生,联系电话:0775-4529870/4221606。

       
       
           贵港市“创森杯”书画摄影和征文大奖赛组委会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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