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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美丽桂平;清洁乡村”摄影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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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14-02-21 18:49
关于举办“美丽桂平;清洁乡村”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市直各部委办局,市各摄影机构:
为全方位展现我市开展“美丽桂平;清洁乡村” 活动以来所取得的成就,以细腻的镜头,多角度刻画记录活动的情景和丰硕成果,为宣传桂平,提升桂平城市形象,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一如既往、齐心协力做好“美丽桂平226;清洁乡村”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由市委宣传部和市“美丽办”联合策划组织,在全市开展“美丽桂平;清洁乡村”摄影比赛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桂平市委宣传部、桂平市“美丽办”。
二、活动主题
“聚焦桂平;清洁乡村”摄影比赛活动。
三、活动宗旨
旨在为展现我市“美丽桂平;清洁乡村”工程所取得的成就和先进典型提供平台,为我市广大摄影爱好者提供展示摄影艺术和优秀作品平台。
四、拍摄内容
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紧扣“美丽桂平;清洁乡村”这个主题,拍摄范围包括市区、乡镇、村(屯),拍摄内容包括城乡风貌和人文生活,比如街道、社区、庭院、村庄、江河、田园等。人文生活主要反映人们积极参与“美丽桂平,清洁乡村”活动以及通过开展这项活动给人们工作、生活带来的变化。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我市城乡涌现出来的新风采、新变化、新风貌、新景象、新人物、新成果、新农村等,彰显我市广大干部群众万众齐心、人人参与“清洁乡村”活动的精神面貌和取得的丰硕成果。
五、作品征集对象
市内外各摄影家机构和广大摄影爱好者以及关心和热爱桂平的社会人士均可参加比赛。
六、投稿时间:2014年2月20日至2014年4月20日
七、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分为城乡风景类和人文生活类,每位参赛选手提交照片不超过10幅(每三幅以上可为一个系列)。
2、参赛作品须于2014年4月20日前递交至组委会办公室,作品要求电子版和纸质照片各一份,电子档:JPG格式,不低于2M。冲洗照片尺寸(10寸)。在参赛作品背后注明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以及作品名称。
3、作品所以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主办方有权拥有获奖作品的宣传、出版、展览等使用权,不另付稿费,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八、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活动设特等奖1名,奖金1000元;一等奖3名,奖金800元;二等奖5名,奖金5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300元;优秀奖15名,奖金100元。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九、评选办法
由主办方聘请相关资深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将入选作品制作成宣传画册,部分优秀作品在《新桂平》、市电视台、网站刊登、播放。
十、投稿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美丽办”
邮编:537200
电话: 0775-3383030(市委宣传部)、3361218(市“美丽办”)
传真:0775- 3380677、3367205
邮箱:gpyyf@163.com(市委宣传部)
gp3361218@163.com(市“美丽办”)
联系人:杨一帆   许 翔
                                                          中共桂平市委宣传部    桂平市“美丽办”
                                                                  2014年2月20日
浔宣通〔20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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