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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第一高楼”引发76宗官司 烂尾16年三次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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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13-02-12 21:25

图片:20130201090705846.jpg


 
  1月30日,经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桂平市一建筑商从原广西桂平邮电培训中心陆续搬离物品。1997年,这座当时的桂平市第一高楼,因结算款纠纷停工,后承建商住进大楼。16年间,该大楼三次转手,业主、承建商互诉至法院,惹出76宗官司。
  “第一高楼”烂尾16年
  原广西桂平邮电培训中心,位于桂平市中山公园西侧的广场路。1993年9月、1995年1月,当时的广西桂平邮电局与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后变更为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建安公司),分别签订两份合同,由后者承建培训中心主楼、娱乐中心及其附属设施。培训中心设计为16层半,为当时桂平市第一高楼。
  建安公司随后将工程承包给挂靠其名下的建筑商韦某。桂平邮电局认为,建安公司将工程违法承包给他人,造成工程质量差、进度缓慢,要求建安公司整改或撤离未果。建安公司则认为,桂平邮电局拖欠工程进度款385万元。1997年12月7日,培训中心完成主体建设后停工至今。其后,广西通信服务公司、桂平市征地办公室、广西金源生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金源公司),先后取得培训中心整体资产。2009年4月,金源公司取得培训中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培训中心水上乐园、临街商店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取得培训中心整体资产产权的业主,多次与承建商协商未果,大楼遂被三次转手。至2013年,培训中心仍未竣工,大楼主体内外墙仍呈毛坯状。其间,建筑商韦某搬运物品进入培训中心大院,其部分家属也住了进来。培训中心附楼及临街店铺也被出租,许多商户进驻其中。
  法院化解多方矛盾
  2010年5月,金源公司将建安公司、建筑商韦某,以及培训中心的租户73人,分别起诉至桂平市人民法院,要求后者交付房产。桂平市法院受理了这75宗案件。
  经法院调解,72名租客自动搬离培训中心,仅余建筑商韦某及1名租客。金源公司撤回对这72名租客的起诉。其后,桂平市人民法院判决建安公司赔偿金源公司经济损失262万余元,责令韦某、租客搬离培训中心。
  建安公司、建筑商韦某不服,上诉至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建安公司也以结算款未清为由,将金源公司等起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后该案移送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这两起案件时,经双方同意,由法院委托进行造价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培训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远地施工增加费为16万余元,已签证部分没有结算的工程款为63万余元,两项合计79万余元。但是,建筑商韦某还主张停工损失费、工地物资看守费、看守人员工资等340万元。
  为此,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两案合起调解,纠纷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金源公司放弃此前桂平市人民法院判决建安公司需赔偿的262万余元,并自行承担案件受理费、工程造价费等共计28万余元。此外,金源公司自愿补偿建安公司工程价款和其他经济损失,共计110万元。建安公司、建筑商韦某在领取调解书之日起60天内,自动搬离培训中心,并将场地移交金源公司。
  至1月中旬,金源公司已将前期款项50万元支付给建安公司,后续60万元款项,将于场地移交完毕后支付。
  大楼或打造住宅小区
  1月30日,记者来到该培训中心看到,培训中心主楼仍呈毛坯状,附楼虽经过装修,也已残破不堪。院子里住了一些人家,几只公鸡在院内的泥地里散步。培训中心临街一侧的商铺,被一堵高墙围封起来,墙外是颇为热闹的菜市。
  附近居民称,该围墙已砌了两年多。因为附近有一间中学,这里曾开了很多书店、文具店等,还有摩托车修理店,很是热闹,但现在已经荒废。
  建筑商韦某对记者称,临街店铺被出租,他并不知情。法院调解后,他已经搬离放置在培训中心内的部分物品。后续物品、人员,将于春节后撤离完毕。场地移交后,他还将与金源公司协商后续事项。
  有市民称,由于大楼已废弃多时,目前地基下沉并出现小幅倾斜,业主可能推倒重建。记者试图联系金源公司未果。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该公司已在储备接收培训中心大楼的人员。接收回大楼后,可能将之打造成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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