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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个社会抚养费问题(即超生罚款)
我老婆是桂平某乡的农业户口,我是城镇户口。
如果我先投靠到老婆户口,然后超生一个(已有儿子,再生一个女), 我现在要准备储备多少钱来交罚款(社会抚养费)呢?会不会罚得很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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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布于:2009-07-15 19:37
据我所知计生法有规定:对超生对象处罚人均年收入的5至12倍,对不主动结扎的,强制执行结扎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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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布于:2009-07-15 20:50
百度了一下,发现南国早报2008-07-15提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生部门将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抚养费是生育前一年桂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至5倍。
2007年桂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9782元,假如今年人均收入1.2万,我明年超生岂不是罚6万元。太贵了!强烈反对计划生育政策!! 有几万元,我跑去越南或香港生完小孩拿完当地身份证再带回来,还更划算。说不定小孩还成侨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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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布于:2009-07-15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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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于:2009-07-22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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