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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城事】注意!2015年桂平夏秋季征兵工作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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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15-07-08 11:15
桂平2015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即将开始啦,从桂平政府网获悉,今年桂平征兵工作将从8月1号开始到9月30日结束。


征兵工作将分为四个阶段:
8月5日前为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
8月6日至20日为政审、体检阶段
8月21日至9月4日为复查定兵阶段
9月5日至30日为新兵起运阶段


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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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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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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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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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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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对象
1.男青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征集的城镇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村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2.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征集条件
1.年龄条件  ①男青年: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②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17至19周岁;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17至22周岁。


2.体格条件
①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②体重:男性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 =身高-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
③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屈光不正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合格。
征集时间和程序
应征青年8月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报名, 8月1日至10日征兵体检,8月10日至31日政治考核,9月1日至9月5日审批定兵,9月5日起新兵起运,9月30日征兵结束。
适龄青年参军的经济待遇
1.义务兵津贴。第一年每月津贴费60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费700元,两年津贴共约15600元。入伍到艰苦地区部队另有补助。


2.士官工资。下士(服役3-5年)平均每月3170-3340元,一年共38040-40080元;中士(服役6-8年)平均每月4125-4330元,一年共49500-51960元;上士(服役9-12年)每月4890-5205元,一年共58680-62460元。入伍到艰苦地区部队或担任班长、副班长的另有补助。


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街坊不得知桂平地区具体政策,有待补充】


4.一次性退役金。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役后由国家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发放标准为:4500元×服役年数。按照有关法规规定,服役期间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5.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2011年12月1日后退役的义务兵和自主就业的士官,在退役第二年的6月底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退役士兵就业、升学等优惠政策
1.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免费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证书并优先推荐就业。

2.税费减免。①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公务员等考录优惠。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优先录取。

4.政府安排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
①士官服役满12年的;
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④是烈士子女的。


5.保留入伍前福利待遇。
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大学生参军特别优惠政策
大学生参军除享受针对所有士兵的统一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优先优待
①优先征集入伍。大学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
②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应征服义务兵役的,家庭优待金按城镇义务兵标准予以发放。
③国家补偿(减免)学费、代偿助学贷款。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资助,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其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予以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2.选拔培养
①选取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
②士兵提干。获得全日制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录取)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1年半以上的士兵,可列为提干对象,经一定考核合格后,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③报考军校。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考取军校,经过2年学习后毕业合格的,即可获得本科学历、成为军官,
④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经过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经过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后即可成为军官。
3.复学升学
①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②专项招生。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③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分别在退役后3年内、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④免试读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⑤免试升本科。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高职(专科)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30%以上,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⑥放宽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欢迎广大适龄青年报名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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