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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港市环境保护生态文明摄影展览征稿启事为了倡导生态文明,普及环境文化,展示我市近年来环境保护取得的丰硕成果,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生态建设和新一轮蓝天碧水行动计划中来,营造全市人民共同关注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迎接2013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贵港市环保局和贵港市摄影家协会 共同举办贵港市2013年环境保护生态文明摄影展览,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参展作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 贵港市环境保护局 贵港市摄影家协会 支持网站: 贵港摄影网(www.ggsy.org)及贵港各大网站 二、征稿内容 征稿主题:用摄影艺术记录和展现“保护环境、生态文明”的主题,通过摄影作品表达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对自然、和谐、良好环境的热爱。 征稿内容:摄影作品必须拍摄于贵港市境内,作品要突出体现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主要是:1、反映我市在污染治理、节能减排、自然风光、人居环境、小流域治理、环保执法、环境监测以及展示环保战线职工时代风貌的摄影作品;2、反映我市创建生态市过程中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成果,反映我市推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的进展,反映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城乡环境面貌、居民文明素养发生的变化,反映我市“生态立市”天蓝水清地绿景美的独特魅力,特别欢迎反映通过治理生态环境展现新面貌的影像作品。敬请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深入基层、深入厂矿企业,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拍摄身边的环境生态变化的生动照片,积极参与展览。 参展作品设两个组别,分别为环保纪实和自然风光。 a、环保纪实组:真实纪录环境监管、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绿色生活等方面作品。应有简要说明(15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b、自然风光组:要求用纪实手法,真实地表现我市各地自然风光、自然遗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野生动植物等方面的作品。 二、征稿对象 面向社会及摄影爱好者。 三、征稿时间 2013年5月20日截稿(以收到稿件为准)。 四、作品要求及投稿细则 1、作品要求真实记录。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参展作品只限于单幅,不收组照。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 2、参选作品规格:只接收照片投稿,标准矩形作品边长为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每幅作品背面要注明作品标题、内容简介,作者姓名,拍摄地点,拍摄时间,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资料不全的作品恕不评选。 3、参展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本次参选作品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4、入选作品要求作者接到通知后应在5天内提供入展作品的原始文件数据和调整后的正式电子文件图(JPEG格式文件量不小于5MB,TIF格式的不小于15MB),由于影展以大幅面照片展示,要求作者必须提供高精度的电子文件,以确保能放大到20寸以上照片展示及印刷效果。如因作者原因无法按时寄(送)到,或电子文件达不到像素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该作品的入选资格。由评选委员会按规定从候选作品中递补。 五、投稿地址 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宣传教育科(港北区金港大道1001号院) 联系电话:0775-4578408、4578409 联系人:刘瀛方 六、稿酬设置 本摄影展将选出100幅入选作品,入选作品均发稿酬,每幅稿酬200元。入展作品均颁发展证书。 本次摄影展览入选1幅以上可作为申请加入贵港市摄影家协会的入会条件之一;入选一幅积2分,入选积分计入贵港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年度总积分。 七、展览时间 “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2013年6月5日)在贵港市新世纪广场展出。 八、其他事项 1、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宣传、画册、展览等),不另付稿酬。 2、凡投稿参与本展览者则视同承认并遵守本展览章程。 3、主办方对本次展览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贵港市环境保护局 贵港市摄影家协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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