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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形态的人生保险后备制度
太平洋保险的“委积”制度
“委积”制度出现在春秋战国时代,据《周礼·地官司徒下》载:“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扼;……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周书》说:“国无三年之食者,国非其国也,家无三年之食者,子非其子也,此之谓国备。”证明当时就存在着备患之法。 太平洋保险理赔时间的“常平仓”制度 ![]() “常平仓”制度属官办的仓储后备制度,它始发于战国李悝的“平籴”法和西汉桑弘羊的“平准”法。历代统治者都有类似设置。它的名称则是由汉宣帝时的耿寿昌所定。“常平仓”盛行于北宋。其作用是调节灾害带来的风险,保障社会安定。 “义仓”制度 意外险的“义仓”制度属于官督民办的仓储后备制度。它始于北齐,盛行于隋朝。但其发展健全、长期有成效的时期当推唐代。唐贞观年间,水旱灾害频繁,各地义仓的粮食储备,对凶荒年岁的救灾起了很大的作用。虽然义仓由官督民办,但历代封建财政对义仓的控制从没放松。 上述这些都是实物形式的救济后备制度,由政府统筹,带有强制性质。此外,宋朝和明朝还出现了民间的“社仓”制度,它属于相互保险形式;在宋朝还有专门赡养老幼贫病的“广惠仓”,这可以说是原始形态的人身救济后备制度。 尽管我国保险思想和救济后备制度产生很早,但因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度和重农抑商的传统观念的制约,商品经济发展缓慢,缺乏经常性的海上贸易,因此我国古代原始形态保险始终未能演变为商业性的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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