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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人寿保险核保的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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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14-12-10 11:10
  基于此,团体险核保并不重视每一团体成员的个人健康、死亡或疾病风险或任何其他因素,团体险核保员对其作为一个整体来对风险进行评估。


如果采用太平洋保险最新险种的个人险核保标准,任何团体中总会包含因健康风险因素使其成为次标准或不可保风险的个人,团体险核保员主要关注准保户团体呈现优质风险分布,即大量健康人的存在抵消了不健康成员的索赔经验影响。


由于几乎没有团体大到足以提供完全可预测的经验,保险公司就必须为尽量多的团体提供保障,以便使被保险人的累积数量能提供可预测性。当团体要求续保时,核保员通常每年对被保团体重新评估。





(一)投保时的核保


对第一次参加人身意外保险的团体,核保人员应考虑以下重要因素:


1.团体的性质。保险人为了防止逆选择,对团体投保有严格的规定,要求投保团体有其自身的专业活动,购买保险应该是从属性活动。


如果购买保险保障变成团体存在的主要目的,那么逆选择的可能性就会很大。这是由于在此情况下高风险的人会自然地被吸引成为其团体成员,而标准风险的人就几乎没有兴趣加人或继续呆在该团体中。


2.团体成员年龄分布。合格团体的另一重要标准是期望有足够多的年轻成员加入。需要有年轻的成员替代离开该团体的人,以维持团体年龄分布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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