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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特大车祸36人遇难 罐车司机已被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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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12-08-27 13:30

陕西延安特大交通事故共造成36人遇难罐车司机已被警方控制

新华网西安8月26日电(记者许祖华、石志勇)记者8月26日10时40分从陕西省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陕西省延安市境内26日凌晨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共造成36人遇难,大型罐车的2名司机已被警方控制。

图片:73040079.jpg

据延安市政府和陕西省安监局26日9时20分通报,8月26日凌晨2时40分许,陕西省延安市境内的包茂高速公路安塞县段化子坪服务区附近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双层卧铺客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包茂高速安塞段K484+95米处,与一辆大型罐车(装有甲醇)追尾,造成两车起火。经核实确认,客车为呼和浩特市运输集团营运车辆,核载39人,实载39人(包括司乘人员),其中3人在事故中逃生(两人已送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抢救,一人伤势较轻)。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大型罐车的2名司机未受伤,已被警方控制。

事故发生后,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赵正永批示,要求有关领导即赴现场,组织力量,全力抢救,协调做好善后工作。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及时准确公布情况。吸取教训,排查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商请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方面共同处理。

延安市已成立“8·26”交通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和伤员施救、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综合协调四个工作组,正在加紧开展伤员救治、现场勘查、事故调查等工作。

目前,事故善后处理和调查以及事故现场清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1#
发布于:2012-08-29 19:21
杯惧啊
2#
发布于:2012-08-27 13:32
新京报:延安特大车祸,本可避免的悲剧
 社论

延安特大车祸发生在2点多,恰巧就在公安部规定的2时到5时“休息时间”段内,为何出事的客车能够上路?内蒙古和陕西相关部门在客运安全监管上是否存在失职?

昨日凌晨,陕西延安境内的包茂高速公路,一辆双层卧铺客车和一辆装有甲醇的罐车追尾起火,36人遇难。涉事客车上有39个座位,事故发生后仅3人逃生。国务院已组成调查组,赶赴事故现场。

这是继去年7月22日京珠高速客车起火事故以来,又一起长途卧铺客车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的惨烈程度不亚于京珠高速事故:成吨的甲醇大量泄漏起火,火海中客车瞬间成了人间地狱。

去年,京珠高速发生一起因旅客携带易燃品而导致的卧铺车火灾事故,造成41人死亡。该事故暴露出长途卧铺客车安全隐患,工信部和公安部为此联合发文,要求在卧铺客车安全技术标准修订公布之前,暂停卧铺客车产品的生产、销售。而对于运营中的卧铺客车,公安部要求“对凌晨2时到5时营运的卧铺客车,就近引导到服务区或客运站停车休息”。因为这个时间段驾驶员易困,容易导致车祸发生。

但是,延安特大车祸发生在2时之后,恰巧就在2时到5时的休息时间段内,为何出事的客车能够上路?

出事的客车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运输集团公司所有,而去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也发文推行卧铺客车停车休息制度,那么呼和浩特市运输集团公司是如何执行这一制度的?对相关运输企业执行停车休息制度的情况,内蒙古相关部门有没有做过认真核查?

此次事故的发生地在陕西,陕西省去年同样发布要求停车休息制度,号称要用“地毯式”、“车轮式”等办法,开展卧铺客车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但面对这场惨祸,所谓的整治是否有“走过场”之嫌?

如果内蒙古相关部门能做好相关运输企业的监管,如果陕西相关部门能在高速公路上加强监控,强令客车司机停车休息。这两道关口的任何一道把好了,延安特大车祸或许就不会发生。对内蒙古和陕西相关部门在客运安全上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期待国务院调查组能查个明白。

其实,对于卧铺客车安全监管,不仅有停车休息制度,还有着诸多的规定,如交通运输部规定,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双驾驶员,公安部也要求,客运车辆每行驶400公里,至少休息20分钟。问题是,这些规定在现实中真正得到执行了吗?如果相关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卧铺客车安全形势大约不会如此严峻。

卧铺客车安全,执法部门不仅要给运营者“加压”,也要给自身“加压”,强化自身的责任,在日常的监督上下足工夫。去年的京珠高速客车事故后,各地都一度掀起了客运安全隐患的整治行动,严查卧铺车。现在看来,这样的安全整治,难以摆脱运动式执法的窠臼,未能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

延安特大车祸,再次为卧铺客车安全敲响警钟。这无疑表明,卧铺客车新安全技术标准的制定需要提速,同时,在卧铺客车安全标准的“空当期”,决不可出现执法的“空当期”,各地相关执法部门应以此次延安特大车祸为鉴,推动卧铺客车安全从集中整治走向常态管理,全力以赴,为旅客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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