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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来记住这桂平街的贼!!!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2-10-14 20:48
           国庆期间,我朋友的一个手提袋被这个贼偷了,好在不到十分钟有派出所的巡逻警员抓到,财物才得以失而复得,这真是不幸之中的万幸。首先感谢在节日期间战斗第一线岗位的警员们,其次提醒各位朋友注意自己的财物啦!!!
特发这可恶的贼的图片上来让大家日后注意了。。。
 
1#
发布于:2012-10-31 09:32
拉出去砍啦
2#
发布于:2012-10-30 20:38
过街老鼠,打死他
3#
发布于:2012-10-30 20:34
用爱心感化好了
4#
发布于:2012-10-30 20:34
还好啦
海贝
新手上路
新手上路
5#
发布于:2012-10-28 11:27
只含家产,砍落他只手,叫他还敢偷嘢!
6#
发布于:2012-10-26 19:23
 
7#
发布于:2012-10-25 11:12
  有贼就有警察...没有警察不一定没有贼
8#
发布于:2012-10-16 20:07
可恨,但是他们也有肖像权,不应该这样用他的相片,本贴相片,三日后本人删除!
 志愿者:(即“义工”),是指利用业余时间,不为任何报酬参与社会服务的人。
9#
发布于:2012-10-15 20:09
岂有此理,拖出来浸猪笼。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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