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如果未成年人平均每天用于非学习目的连续上网超过6小时,且符合以下症状标准超过3个月,即为“网络成瘾”。 网络成瘾被列为精神疾病,意味着网瘾患者只能由设有精神科的医院收治。这一标准由解放军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目前已在部队医疗系统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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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0) 2009-08-31 10:50 来自版块 - 情感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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